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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一十四节 千年对头 (第6/6页)
辑严密,近乎无懈可击。 于是,这篇文章一经刊登,便立刻从河西刮向天下州郡。 吹响了法家反攻的号角。 一时间,思想领域真的是打的火花四溅,热闹非凡啊! 放下手里的文章,张越感慨着:“这对冤家,起码还能纠缠几百年!” 后世自然法学和实证法学,打了三百多年,也没见分出胜负来。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如今,这对冤家,披上黄老和法家的皮,用着老子、黄帝、尸子、庄子、孔子、孟子、商君、韩非子、尉缭子的思想和理论来阐述。 恐怕也起码能敌对个几百上千年。 不过,这正是张越想看到的。 法家和黄老,互为磨刀石。 互相刺激,互相竞争,互相进步。 所以,他在看完丙吉的文章后,本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理,便在廷尉派人送来请求批示的公文上,用毛笔写了一个大大的‘可’字。 这公文送到他这里,已经差不多一个月了。 但他一直拖着没有批复,今天看完丙吉的文章,知道法家已经喘过气来后,他就毫不犹豫的批准了。 于是,公文立刻通过丞相府,送抵廷尉官邸。 廷尉旋即宣布,廷尉左右师的释法官,原则上准许其他学派的学者竞争。 只不过,必须‘如制度’。 如制度的意思就是,必须有一位执政大臣的推荐和保举,然后再经过执政大臣会议投票,丞相任命。 瞬间,整个汉室的思想学派,全都沸腾了!要离刺荆轲的我要做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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