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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一十四节 千年对头 (第5/6页)
载于河西发行的《居延月报》上的文章。 作者,便是故廷尉卿丙吉。 文章的名字叫:法所以为法,乃实也! 张越看着这篇文章,都忍不住啧啧称奇。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实证法学啊……” “太有意思了!” “想不到丙吉这些年,也没有闲着,居然靠着我平时的只言片语,加上自身所得,竟萌发出了实证法学的雏形!” “了不起啊!” 在他所知的后世,法学界,有两个冤家对头,天天撕逼。 一个就是自然法学派,另外一个则是实证法学派。 自然法学,就是后世人们耳朵都听出茧子来的什么‘天赋人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自有民猪’等思想的法学理论支撑来源。 其主要主张,大抵就是法律和法律观念,必须和人们的思想、价值以及社会现实联系。 认为法律就是反应自然客观规律的条文。 这些观点和理想,天生就和黄老学派有着极大的适配性。 甚至连改动都不需要太多,就可以用直接用黄老思想来阐述。 只是角度不同,论点和说法不同。 但框架与思想是一致的。 而这实证法学,讲的则是法律就是法律,是一个封闭的逻辑,是国家的意志,也是统治的表现。 所以,恶法也是法! 这又莫名的击中了法家,特别是韩非子一系的g点。 丙吉如今稍稍修改,用韩非子和商君的思想加以包装后,用儒家的一些思想进行装饰后,居然也是条条有理,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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