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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其叶蓁蓁 (第2/4页)
是对上桢哥儿俊美却冷淡的表情,她迅速冷静下来,无意识地叩着书桌, “桢哥儿,你给我取个名儿吧,之前我曾听二叔念书,好像有句诗是和叶子有关的,你帮我想想好不好?“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崔维桢脱口而出,不知道想到什么,神色有些怔愣。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夭》,是嫁娶之歌。 重拾姓名的兴奋,叶蓁蓁愉悦地眯起了眼; “好,那我以后就叫叶蓁蓁了。桢哥儿,你替我写一写吧,回头我照着你的字学着写我的名字呢。” 崔维桢重新取来一张宣纸,沾了笔墨,写下“叶蓁蓁”三个大字,笔墨饱满,劲健洒脱,字里行间间却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柔情。 叶蓁蓁不懂得品字,只觉得写得实在好,等到墨迹干掉后,小心翼翼地把字收起来,等到日后有空再练习,如此循序渐进,可以慢慢学会识字,摆脱目不识丁的名声。 “你的手怎么了?” 叶蓁蓁随着桢哥儿的视线看去,才发现指腹的水泡,顿时有些不好意思, “刚刚点火的时候,不小心烫着了,过几天就好了。” 崔维桢的眉头微微蹙起,转身去箱子里取出一个药瓶,抓住她的手,“忍着点,我替你把水泡挑破,上点药。” 手腕被干燥温热的掌心握住,叶蓁蓁能看到桢哥儿认真专注的侧脸,眉眼深邃,薄唇微抿,另一只手用银针迅速挑破水泡,挤出里面的液体后,迅速把瓶子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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