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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3/4页)
话”,坐在沙发上当一个安安静静的美男子,丝毫没有再搭理室友的意思。 被扔下的立香站在原地偏了偏头,内心反而轻松几分。 原著里福尔摩斯在大学时只是不喜欢跟人打交道,每天闷在房间研究他的演绎法,性格并不像搬到贝克街以后那么乖僻尖锐。 苏格兰之星号的事件中,他提到自己在大学期间机缘巧合发展了一个非常亲密的朋友维克多·特雷弗,暑假还接受邀请去对方父亲的宅子玩了一阵,同学们也愿意为他牵线搭桥介绍案子,成为他侦探事业最早的客户来源。 虽然原著并没有提过福尔摩斯的两年大学生活是在哪度过的,只说他求学期间住学校,假期住在伦敦,做他的有机化学试验,不过世人普遍认为他就读的大学不是剑桥就是牛津,有些衍生作品里干脆设定成先牛津后剑桥这样两头沾边的轨迹。 而像牛津剑桥这种级别的学校,本身就是怪人聚集地,学业又非常繁重,只要不是那种三天两头给人添麻烦的类型,无论学生还是教授,大家的容忍度都很高。 普通人可能一辈子也接触不到一个特立独行的怪人,但在牛津和剑桥,以立香选择的数学系为例,据说患有阿斯伯格综合征的比例高达1/3。 所以,乐观一点想,生活在现代社会,又正处在大学阶段的夏洛克说不定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呢。 ——好相处个鬼。 不到三天,立香就推翻了自己天真的想法,将夏洛克和迦勒底的福尔摩斯彻底区分开。 福尔摩斯是创业之初手头不宽裕,为了找人分摊房租才找了一个室友,但伦敦小王子夏洛克的情况明显不是这样。 立香以一个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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