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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8 (第4/4页)
也不会记得如此清楚。 李谦修先愣了一下,随即笑弯了眼睛,且弧度越来越大,“嗯,知道,宝贝儿吃醋了。” 郑绍礼顿了下,有些不自然的转过脸。 李谦修笑出了声,双手抱住他的脖颈,用鼻尖轻蹭他的鼻尖,眯起眼睛,像个猫绅士,礼貌的嗅了一下,“唔,酸溜溜的。” 他被调侃的俊脸发红,抱着李谦修腰身的手却不肯放,固执的等一个答案。 初见时成熟稳重的形象逐渐被小狼狗的犬性覆盖,组合成了李谦修最喜欢的郑绍礼。 李谦修喜欢到叽儿梆硬,捧住郑绍礼的脸狠狠亲了好几口,亲的他受不了反客为主,抱着李谦修一顿深吻,两人都吻出了帐篷来。 两人本就是热恋期,只恨不得长在对方身上,哪里受得了这样亲密的接触。 但店里始终不能过于放肆,只能不约而同的离开对方的身体,各自平复,看见对方因欲望而狼狈的模样,又互相带了些调侃意味的对视。 既像恋人,又有些如朋友般的微妙默契。 李谦修靠在走廊的玻璃幕墙上,笑了下,“他和我交往过。” 郑绍礼刚才还因亲吻而激荡的心顿时一空,脑袋也清明起来。 李谦修二十九了,有一个五岁大的豆丁,是个成年且成年很久的男人,如果没有和任何人交往过,那是不可能的,甚至不止一个,他十分清楚,十分明白,十分理解,只是有一分,仅仅有一分的嫉妒。 为什么那个最开始遇到他的人,不是自己? 他企图像个正常的,老练的情场人,平常的问道,“为什么分手?” 李谦修笑了下,道,“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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