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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双方都觉得自己赚麻了! (第4/6页)
“这不怪我啊,你也不把话说清楚,只说按改编收益给我分成。那我怎么知道是账面收益还是净收益呢?比如拍成电视剧后播放权卖了一个亿——我们先假设它能卖一个亿嘛,那天骄的制作成本假如有五千万,一个亿的5%和五千万的5%差别很大好不好!” 一个亿的5%是500万。 五千万的5%是250万。 水明月的小说改编权最贵一本就卖了200万,按理说哪怕只有五千万的5%,闻樱也该满足了。 如果闻樱不知道几年后影视改编权会涨价到什么地步,对于250万的改编权分成她应该很满足了——但她知道会涨啊! 闻樱现在又不缺钱,根本不着急出售《少年偶像》的影视改编权,是袁凤荟提出要买,闻樱只能按自己的想法开价了。 袁凤荟仔细想了想,“电视剧可以给你按账面收益的5%分成,青春校园剧的播放权我估计只能卖几千万吧。电影不能按票房给你5%的分成,你也知道票房收入的大头其实都给了院线,最后分到天骄手里剩多少,就按这部分收入给你5%的分成!” “也行吧……但我要算上网络播放权的收益。” 青春校园剧在电视台不一定能卖多少钱,在网络平台火啊! 闻樱把这块儿拿捏死死的不让步,袁凤荟只觉好笑:“我以为你还要别的衍生收益,比如影碟、歌曲等等。” 闻樱十分大方:“不要了,其他的衍生收益我都让利给公司了,不参与分成。” 嘿嘿,让利给公司,闻樱还是能分钱的。 既是原著作者又是影视公司股东就是这么爽。当初要是不把一千万拿来入股天骄,而是急吼吼买下魔都海景房,哪能像现在这样一本书翻来覆去赚几遍钱嘛!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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