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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5 (第2/4页)
唐浩初完全没想到傅程言会来,眉头已不自觉地皱紧了:“你怎么到这里来?” 满心都是唐浩初的安危的傅程言根本顾不得回答,只急匆匆地道:“浩初快走,这里有危险,我从……” 话没能说完,因为被枪响打断了,——声音传出的方向正是贵宾接待室所在的位置。这声枪响就像一个发令信号一样,周围的空气也散开一种说不出的异样气息,下一刻,埋伏在暗处的刺客已经举枪瞄准了唐浩初的心脏。 唐浩初也抽出了枪,——他的反应速度快到难以想象,在子弹刚发出的那一刻就计算出位置和速度,轻而易举地将对方射出的那颗子弹打偏,并反过来对着对方的要害扣动了扳机。 茂密的草丛能够掩藏身形,却不能像盾牌一样护住要害,这才是唐浩初将地点选在隆安马场的主要原因。藏得再好的刺客也会被他用精神力探测出来并一一解决,有墙体保护的刺客却难办多了。尤其是位于高楼上和长巷里的狙击手,他们会特别谨慎地躲在墙体沙袋等保护体后面,而且射程范围有可能远于精神力的探测范围。 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致胜最重要的秘诀就是快,必须要速战速决,而唐浩初的动作快到简直不像人类,继那名刺客被一枪毙命之后,他又接二连三地对准其他试图动手的人开了好几枪,每一枪都弹无虚发。 血腥味迅速随着风雨蔓延了大半个牧场,转眼的功夫已将埋伏的刺客解决掉大半,身上带的两把枪的子弹也都用完了。所幸春日的傍晚本就黑得早,又因这场狂风骤雨变得更黑,唐浩初正趁机更换弹匣,大脑却探知到有一枚短箭正迅速冲来。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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