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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惨烈的宣判! (第4/14页)
导犯罪的评论,使得梁书齐做出了犯罪举动,事实明确,证据充足,系教唆共犯。 但因其尚未成年,且受原视频蒙蔽,本院认为,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当免予刑事处罚,着令其家人和学校等机构,对其严加看管、教育、引导。” 话音刚落。 梁书齐的旁边,一个十七岁的小女孩捂着脸,蹲在了地上。 抱着膝盖,哭的泣不成声。 判决之前,她心里满是紧张和害怕。 在听到自己不用坐牢后…… 除了庆幸之外,她更多的是后悔。 和她同样犯罪的刘强,直接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 若不是因为她未成年…… 她距离三年的刑罚,也只差一步之遥。 投毒罪,即便没有造成后果,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而原告席上。 秦牧也听到了这个判决,点了点头。 这个判决结果,也在他的预料之中。 林兰是教唆犯中唯一一个未成年人。 也是法律中三大“特权阶级”之一,没有特别恶劣的情节都应当免于刑事处罚。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年满七十五岁的老人,都可以在刑事犯罪中获得从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应当,在法条用词中,其实是必须的意思。 而可以,则是可以施行,也可以不施行。 此外。 林兰虽然免于了刑事处罚,并非被判处无罪。 这个投毒罪,将跟随她的档案一生。 犯罪记录,是永远抹不掉的。 “赵大宝,在梁书齐发布的视频下方,发表教唆、诱导犯罪的评论,使得梁书齐做出了犯罪举动,事实明确,证据充足,系教唆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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