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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 想招揽王大锤的张玮 (第8/12页)
正在此时。 审判长周全民敲响了法槌,沉声道:“既然双方的观点都陈述的差不多了,那本次质证环节到此结束。” “接下来,请双方就此案焦点,进入自由辩论阶段。” 话音刚落。 蒋大平四人身后的四名律师才缓了口气,试图重新整理思路。 刚才的质证环节…… 王大锤趁势追击,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他们提出的反驳,全部被王大锤用各种法条、社会舆论、孝道伦理所化解了。 让他们都收起了轻视之心。 不敢再看不起眼前这个辩护胜率不足30%的“菜鸡律师”。 “审判长,对于对方律师所说,我方始终认为,我方当事人的行为不足以构成遗弃罪。” 蒋大平的辩护律师率先站了出来,主动说道:“按照刑法规定,遗弃罪的构成对象只有三类人。” “分别是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而按照我们的了解,冯翠花虽然没有了劳动能力,但每个月都享受了低保……” 这个辩护点…… 是他找了很久法律条文,才找到的。 遗弃罪的司法解释专门规定。 只有遗弃了这三类人,才构成犯罪。 而冯翠花具备生活来源,可以维持生活,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类。 紧接着。 蒋二平的辩护律师也上场,将他的辩护点讲了出来:“按照遗弃罪的刑法规定,该犯罪行为的动机应当是故意且卑劣的,而非故意遗弃的行为,不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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