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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值得 (第3/8页)
,转头对着诸骁道: “我要去广义镇,你要是再设计拦我,丢下我一个人,我即刻就从这山头跳下去 诸骁对他的倔脾气实属没招,只好颔首应允: “好.....好了,我答应你便是。” “当真?狼王,大丈夫一言九鼎,你要是反悔,你就是天杀的白眼狼混蛋。” 诸骁的脸色一滞,沉声道:“你骂够了没有?” “没骂够。”肃长琴理直气壮的回应道。 诸骁的眉峰止不住地抽搐,他正欲过去捉人,却听肃长琴轻声道:“三生三世都骂不够。” 狼王墨色的瞳孔忽然变暗,他觉得像有一只手贴在自己心口,慢慢扣动,温热又绵软。 不知为何,他明明没见过琴天的模样,也不知他年龄几何,可对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却让他感到熟稔和怜惜。 “你的手在流血,给,自己擦擦。”这时,诸骁耳边又响起琴天粗粝的嗓音,紧接着他就感到又什么东西塞进了自己的手心里。 仔细摸了摸,是一块儿柔软的手帕。 天帝的脾气就是这样,乖张傲慢,就算把人手臂咬出了血淋淋的小坑,他也不低头,更不表露出半点心疼,而是丢个帕子让人家自己擦.....横的很,却有别样的天真烂漫。 诸骁慢慢摩挲着那块手帕,他嗅到上面隐约有皂角和泉水的浅香,和肃长琴身上的味道一样,让人心底泛起阵阵波澜。 “怎么不擦?”看到小狼板着脸一动不动的样子,肃长琴淡哼一声,又把手帕夺了回去,哑声道:“算了,看在你是瞎狼的份上,我帮忙擦。” 嘴上不饶人,动作却温柔如水,只见肃长琴折起手帕的一角,用它轻柔地擦去诸骁手臂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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