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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火枪手的家务事 (第6/7页)
人,然后又重新露面,脸色苍白,但他的口袋里有了钱。阿拉密斯从来不赌。他是最忙的一个,在饭桌上他又是最令人扫兴的一个。有时,晚宴吃得正香,酒喝得正酣,话谈得正投机,每个人都想在饭桌上呆上两三个小时,阿拉密斯会去看看手表,优雅地笑着,向同伴们告辞。 这时阿多斯却会露出他那迷人、忧郁、与他那张脸那么相配的笑容。波尔多斯却一边喝酒,一边说阿拉密斯最多能做个乡村教士。达尔大尼央的跟班普朗歇,在运气正好的时候表现得极为庄严。他回到住所时像一只快活的小鸟,对他的主人也十分亲热;到苦难当头的时候,也就是说,等到国王路易十三的四十个皮斯托尔被吃光或快要被吃光的时候,他开始抱怨了。这让阿多斯感到恶心,让波尔多斯觉得粗俗而卑鄙,让阿拉密斯觉得好笑。所以阿多斯劝达尔大尼央辞掉这家伙,波尔多斯巴不得先揍他一顿,阿拉密斯却认为一个当主人的应听恭维他的话。 “这对你们来说是很容易。”达尔大尼央说,“对你来说,阿多斯,你与格里莫在沉默中生活,你永远不会听到不好听的话。波尔多斯,对你来说,在你的仆人穆斯格东眼里,你生活奢侈,是个神仙。最后是阿拉密斯,对你来说,你总是一心学神学,你的那个温柔、虔诚的巴赞是无比尊敬你的。而我呢,既没有地位,又没有钱财,我不是火枪手,甚至连卫士都不是,我怎么才可能让我的仆人普朗歇喜欢我,害怕我,甚至让他尊重我呢?我的朋友们!” “这确实很重要,”三个朋友说,“仆人跟女人一样,应让他一上来就老老实实呆在你希望他呆的地方,这是家务事。好好想想吧!”考虑了一番后,达尔大尼央决定先把普朗歇揍一顿,以防万一。一顿狠揍以后,没他的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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