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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偷盗 (第2/2页)
不如从命。宋明熙冷笑。 他左右手一被人碰到,就闪电般甩开,我自己走。 到了司刑处,两排鱼烛亮起,亮如白昼,虽是深夜,却也有不少宫女太监在一旁。 进了司刑处,每人各打几大板,以示宫内规矩,威示宫人不得找事。 那几名小倌身娇体弱,哀声连连,只有宋明熙闷哼一声后,便死咬牙关,不发出一点声音,旁人都敬他是条汉子。 打完板子,大太监问:宋明熙,昨日柳原说他母亲的遗物玉戒指不见了,今夜被人发现在你柜子里,你可认这偷窃之罪? 宋明熙脊背挺直:不认。 柳原指着宋明熙道:人证物证俱全,你还狡辩什么?况且,只有你来了我住处打扫,除了你,还有谁有机会接触到? 大太监:宋明熙,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宋明熙道:大人,此时疑点甚多,我们的住处,是多人共用,除了我会进柳公子的居所,他其他室友也会进,我白日打扫,是开着门窗的,有什么举动,外面的人都看着一清二楚,哪来这么通天的本领在一群人眼皮子底下偷东西,若是无人走正门进,半夜爬窗进呢?我想先问几个问题。 大太监道:也罢,你且问。 宋明熙问:柳公子,你母亲的遗物,你可曾带出来示人,何时带过?何时走失? 柳原道:如此珍贵的东西,我只在拜见长公主那日带出来过,此前从未示人,一直藏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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