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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5 (第2/4页)
。 停留了几个月,道林觉得纽约也不错,安静,别人只知道他是从英国来的小贵族,以为他和埃里克是同居的兄弟。可也有坏处,人生地不熟的,外乡人总不免被小瞧,更何况还是看上去很有钱又没有保护的外乡人,在某些地痞无赖眼中就是任人宰割的肥羊。 他们雇了两个看上去健壮老实的仆人,没想到这俩家伙就是和强盗团伙勾结的滑头,半夜把人领进来,企图抢劫盗窃。 不过有惊无险的是,一伙人全被埃里克制住了,剥光了衣服吊在树上一晚上,第二天起床来再去通知了警察来拘捕。后来有看不惯他们的人用这件事来验证他们的粗暴无礼,觉得他们不厚道,直接送警察局就好了何必这样羞辱人呢,私自动刑也是藐视法规。道林真想说,“就埃里克那性格,吊的是脚,不是脖子已经很仁慈善良了!” 连续制服了几伙不轨之徒后,周围的犯罪人员圈子口口相传这两对格雷兄弟的手段毒辣,以血泪教训奔走相告,俨然成了都市怪谈,以他们的房子为中心的这条街上从此十分太平。再等后来,出于埃里克的兴趣爱好,开了一家私人诊所,每周周末做义诊,慢慢攒起好名声,三天两头的收到邻居苹果派或者草莓酱。 于是某日夜里,入睡时间过后,道林下楼拿本落在客厅的时,听见厨房里传来的动静时,他首先是不敢相信,这伙贼是外来的没听说他们呢,还是艺高人胆大不怕他们呢?不管是哪个,道林都不会牺牲自己娇贵的生命去以身犯险的,退步,放埃里克上! 然后逮到了一个孩子,被埃里克拎小鸡似的拎起来,扣住手脚,也堵住嘴巴,不让他尖叫。这孩子瘦的吓人,穿茶绿色衬衫和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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