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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当世武学 (第1/4页)
入夜时分,骤雨初停,南河县府衙。 司天监案的凶犯,最终在下午的一场暴雨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作为此案主审官孟子言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一想到凌长风的所作所为,他便心头怒火中烧。此番案件,不仅追捕凶犯之时作为主审官的他没在场,事后还没有抓到一个活口,甚至连王大人的尸首如今也是一把骨灰而已了。 孟子言坐在南河县府衙后堂的书房内,揉了揉微微发胀的脑袋,看着铺在书桌上已经半响的信纸,那上面是由秦县令cao刀的案情描述,饶是写惯了案情卷宗的大理寺卿,此刻也觉得写的是极为精彩,只不过精彩却不属于自己。 思索良久,叹了口气,孟子言还是提笔蘸墨,开始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不一会儿,在信纸的末尾,添上了孟子言三字签名。 此卷宗如今只需要再经过凌长风的确认,此案便算是结案了。最后经由驿站转送给皇上后,不日便会有赏罚的消息传达下来了。 看着天色已晚,孟子言走出书房,对着屋外守候的巡捕吩咐道:“来人,将此卷宗交由给凌特使签字!待凌特使签字后,再拿给秦县令吧。” 那巡捕对着孟子言拱手一礼,慎重接过卷宗,转身便往凌长风居住的客房走去。 见巡捕走后,孟子言便又踱回了书房之中,小心翼翼拿出一个陶罐,里面也不知何物。只见其拿起一支兔毫笔在一张两指见宽的纸上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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