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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四章 麟德三年 (第3/8页)
禄相比于太宗时期已然是十倍不止,但还是有人不知足。 一个七品官的俸禄,如今近一千两。加上朝廷补发的冰炭补助,其年实际收入绝对是在一千两开外了。 要知道一亩上好水田价格也就是三十两,其一年的俸禄就值三十余亩上好水田,足够官员一家人生活得非常体面了! 但就是有人不想要这份体面,要拿自己的脖颈和都察院的刀比比孰者更坚! 现在的都察院已经渐渐独立于阁殿之外,行监察之权,只需通知报备,不必另行请旨。 “但德辉兄,清源的高薪养廉之策,还是有用处的!记得敢开始察查吏治之时,贪腐金额之巨,令人触目惊心,现在不是好多了吗?!” 李寻欢倒是见过这一切,麟德初年之时,追查贪腐,多是巨贪大恶,贪腐最多之人可达上百万两。 有些官员素有清名,但背地不知贪了多少。 在新政之前,大周的官员,包括大部分的清正官员,都有两条潜规则的灰色收入。 折色火耗、淋尖踢斛。 折色火耗,为了方便国家统计,中枢要求各地将征收的散碎白银熔铸成标准的“银元宝”,熔铸过程中造成的损耗称为“火耗”,从技术层面看,大概就是2%的损耗。不过地方官吏会提高这个比例,从中牟利。 淋尖踢斛,则是在验收公粮时用脚使勐踢斛,斛顶上那部分粮食会撒下来斛却不倒,流下来的粮食便美其名曰为“损耗”,装入地方官吏的口袋中。 这两条潜规则是朝廷自上而下默认的。 盖因,太祖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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