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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2/3页)
瑰花又露出来,顺着弧度没进裤子里。 混血在心里骂一句脏话,他从小在外国长大,近些日子回国探亲,第一场宴会就遇见沈潋初,开始以为这个身穿普通衣服的漂亮青年是来上流宴会碰运气的,他想,如果沈潋初能当他的情人,他愿意把家主给这个人做。 后来才知道,他是沈二少,这个圈子里最不能惹的人。 沈潋初的球技飘忽不定,时好时坏,跟混血的成绩难分伯仲。 小胖在后面急出一身汗,沈潋初求求你了!别乱来,小心翻车!沈潋初的球技不应该是这样的,很显然他在逗着人家玩,可是人家的技术也不差啊!翻车你就要脱衣服了啊救命! 他该不该给沈耀大哥打电话。 沈耀不会一生气把游艇一锅端了吧。 沈耀要是知道沈潋初打赌输了当众脱衣服,会不会气得把在座各位的眼睛全弄瞎,沈大哥做得出来这种事情。 还有一个齐靖宇呢,前怕狼后怕虎,救命,沈潋初饶我一条小命吧。 最后一局定胜负,沈潋初牙疼,皱眉,一杆进洞。 混血输了,脸色僵硬,臭得能做臭豆腐。 “跪啊。”沈潋初继续磨杆尖,闵愈终于找到他的人,把盐水递过去,沈潋初就着他的手喝一口,然后含住,朝混血抬抬下巴,从鼻子里哼哼两声。 “别不服输啊。”后面有人叫道。 “愿赌服输愿赌服输,跪呗。”再说了,跪的是沈潋初哎,沈潋初要是跟他谈恋爱,他天天早上给沈潋初磕头感谢他。 早上磕三个,晚上再磕三个 混血气得冒烟,在旁边单膝跪地。 沈潋初慢悠悠走过去,杆立着,他的胳膊肘停在杆尖,踩一踩混血的膝盖:“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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