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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幼崽过分可爱 第117节 (第2/4页)
时念大致看了眼,立刻将?注意力放在最底下的普希尼语上,他指着这个问时亦羽,“小舅夫和墨洛温爷爷说得是这个吗?“ 时亦羽点头,“嗯,小玫瑰想学这个?” 事实?上,时念是只熟悉这门?语言,其他的闻所未闻,回忆莫尔菲斯和墨洛温爷爷讲普希尼语,笑着点头,“嗯,它好好听?哦。” 夏普在普希尼语旁边打了个勾,“普希尼语被誉为全帝国最美丽的语言,小念念真?有品味。” 但?与此相对的是它著名的难度高。 时念显然不知道这茬,乐呵呵地选择这门?语言,拿着书回了家。 时念的快乐一直持续到?当天夜晚,在翻开书看见上面复杂的音素以?及发音所需要的大舌音时,他彻底傻眼了。 有一句俗话,最快讨厌一个语言的方?法就是学习它。 时念最开始有多喜欢普希尼语,学习它的时候就有多恨它,偏偏他的性格倔强,硬是要死磕到?底,闲暇时间就抱着书努力练习发音和语法。 阳光正好的周末,时念带上书去附近公园里晒太阳,他特地将?长?椅擦了几遍后才坐下,耳朵里塞上耳机,听?着音频录音。 “non,je ne siav sixheb qozued suxh,tu aeil soiw suakdu (不,我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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