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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以血还血 (第5/5页)
如何欺压华人! 几日下来,村口的高台几乎要被鲜血给染成了红色。 大明的官员们判刑时相当的简单粗暴,因为朱宏煜亲自拍板,《大明律》太复杂,就不按大明律来了。 简单粗暴一点,按照汉高祖的约法三章来,杀人偿命,伤人及盗抵罪! 当然,只杀害过一名华人的罪犯,和残忍杀害好多华人的罪犯,所被判处的刑罚自然也是不同的。 杀入的方式可不光是砍头,砍头上面还有腰斩,还有五马分尸,还有凌迟…… 强暴过妇女的,一律物理阉割; 殴打致人伤残的,所有伤势全部奉还到施暴者身上。 敲诈勒索的,被要求双倍奉还财物! 军政府的公审大会称得上一句严刑峻法,但却是深得人心。 被欺压久了的华人可不去想什么以德报怨,他们现在只想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将他们这些年来受的委屈,全部都给还回去! …… 另一边,明军花了三日的功夫,将抚远城给清理了出来。 将城内的闲杂人等都给清理了出去,城内的卫生问题也被从上到下打扫了一遍。 巴达维亚糟糕的卫生情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原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总督府,换个牌子,直接变成了大明的征南都护府。 朱宏煜入住到了原来总督络贝的府邸。听风煮雨夜的大明之南洋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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