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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长久 (第1/4页)
谢靖烟为了形象一点,决定先打比方:“比如一本书原来是一块钱,那么押金就需要两块钱,这样主要是防止有人租书后不还;另外除了押金还要记录下这租书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并且告诉和他签订一份租书协议,就算有人租书不还了,也能去讨要书籍。 有人来租书摊租书,这个协议签订暂定期限是一年,签订成功后,给一张租书证,上面会写期限以及每一次租书的时间和押金等情况。 这一年中,若是租书,就按照书的两倍收押金,另外租书的价格是每天一毛钱或者两毛钱一本。 这个是这么算的,比如一套书三本,原价这套书是五块钱,那么押金就是十块钱,签下协议办理好了租书证后,书借给对方,每天一套书三本,每本一毛钱,就是三毛钱一天。 如果这套书借了三天,来还书的时候,就要付租费九毛钱,如果不借了,那么租金就退给对方,如果还借书,依照他所借的书来重新定押金,如果只有一本,原价一块,押金就是两块,那么二十块租金就还他十八块,其他的依旧不变。 我觉得你堂哥也可以这样做,卖书还不如租书,好歹是个生计。” 谢靖烟说到这里指指这里的书:“而且这些书太过珍贵了,如果卖掉了,真的可惜,还不如留下来,一来做念想,二来依旧可以通过租书的方式赚钱,而且还是长久生意,总比一刀切卖掉好。” 周福元听了后,一旁只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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