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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欲封淑媛 (第1/5页)
东晋太宁二年阴历腊月十日(西元325年阳历一月十日),当朝天子司马绍率领眾臣到城外东北郊去拜謁建平陵,为先帝举行大祥典礼。所谓大祥,乃是逝者去世满二十五个月之日的祭祀。大祥过后,守孝的子女即可大致恢復正常生活,但通常要到满了第二十七个月才真正除去丧服。 原来,儒家主张的守孝三年意指守到第三年,并非守满整整三年,实际长度往往是二十五或二十七个月。此外,由于国不可一日无君,皇帝守孝就不必守在先帝陵墓旁边,守孝应有的服丧斋戒时期也为皇帝制定了特例,以日易月,亦即把二十七个月改为二十七天。 换言之,司马绍在丧父第二十七天以后即可把丧服换成龙袍,亦可吃荤了。不过,在先帝的大祥祭典之前,宫廷中一直不办任何节庆活动。 一旦过了先帝的大祥日,建康宫城内上上下下就开始筹备过年了。这将是先帝驾崩后,皇室庆祝的第一个阴历新年,自然颇为令人振奋。 就在这一片喜气洋洋的氛围之中,司马绍动念要喜上加喜,预备在除夕下詔,封给自己最心爱的美女宋禕正式的后宫名位。 晋朝后宫制度在皇后以下有三夫人、九嬪、美人、才人等等。不巧司马绍的三夫人之位以及九嬪首位皆已给了他早在太子时代就纳入的姬妾,他所能给宋禕最高的封号,只是九嬪第二位,称为淑媛。 司马绍甚感遗憾,认为这是委屈禕禕了。不料,当他依循晋室惯例去徵询皇后时,他的皇后庾文君居然表示异议,声称宋禕不配得此高位! “九嬪位比九卿,而宋禕的出身,仅仅是一名裁缝的女儿,怎能配得上相当于九卿的地位?“庾文君振振有辞驳斥道。 在尚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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