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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二章:大事件6000字大章! (第6/10页)
身上下都无规则的堆集了不少葡萄状的黑色物质,看着很油腻很恶心。更让人吃惊的是,这些人形怪物居然都在使用武器,包括冷兵器和热武器。这让它们的破坏力和杀伤效率都极为惊人。单纯用身体杀死一个人,还要跑跑跳跳,用枪械却只要扣动扳机。大溪城内不少地方在交战,但更多人都在逃跑。 可即便逃跑,也只有部分开车的人在街道上飞驰。这不是他们胆大,而是想要快速逃离,就没法兼顾隐蔽性,只能赌运气。其它骑车和步行的人则都是惊惶又小心,躲躲藏藏地向市区外逃离。 当然如果运气好,就会碰到一个漆黑的身影,这个身影犹如鬼魅一般在城市的各处闪现,每次出现,都会撒下一大把飞镖,这些飞镖射中那些怪物,立刻会发生爆炸。 这种爆炸威力不大,但却可以让那些怪物倒地不起,还有些飞镖,不会爆炸,但会立刻让那些怪物僵直不动。 “是蝙蝠侠!!!”人们很快认出了那是谁。 蝙蝠侠也没有和别人打招呼的习惯,只要解除危机,蝙蝠侠就立刻走人,丝毫不拖泥带水。 还别说,很多人就吃这一套。这也是明白凯和托尼他们明明解决了不少事件,但在人气上依然无法和蝙蝠侠媲美的原因。逼格太低了,特别是凯,因为政府背景,导致他在超级英雄迷的群体中,人气一直都是最低的,这些超级英雄迷到底是有多不喜欢他们的政府啊。 闲话少说,书归正传。 经过蝙蝠侠的测试,发现这些怪物,其实不难对付,他们更像是被表面的那些物质给cao控了,体力比普通人强一点,那些物质也给了他们一些防护力,但也够呛。 能对付人类的东西,对付他们也没多大问题,比如枪械,最多就是多开机枪。就是没有痛觉神经,力量与身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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