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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4页)
为只有在我爷爷那个年代才能买到的爆土黑框眼镜,成天冷着张脸谁也不鸟,独来独往,全身上下透露着一种“汝等不配与孤讲话”的莫名其妙的骄傲气场!不过也可以理解,尖子生嘛,老师的好助手全校的新希望,每年奖学金能拿四位数仍然勤俭朴素只穿万年不变的白衬衫和洗到发白的牛仔裤,骄傲点儿应该的。 这种人放在高中毫不意外绝对是我最爱欺凌的类型之一,但大学我已经没那种恶趣味的无聊爱好了,所以大一一整年我们都非常和平的没有半分交际。我当我花天酒地浑浑噩噩的富二代,他做他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虽然彼此看不顺眼但谁也不招惹谁 。我们完完全全就是两条路的人,按理说这辈子应该都不会有一句话的交际,直到有一天。 当时是大二的寒假,向老二不知道在追哪个妞儿,如果不是我哭着求他他基本不会主动出来陪我玩儿,李豫川呢搞了个工作室,也是一天到晚脚不沾地,方旭个狗东西最让我伤心,丫直接跟我说了,他爹明确告诉他以后禁止和秦家那个小兔崽子来往,发现一次就打断他的腿。 我说:“卧槽凭什么啊?!又不是我害那个小明星怀孕的?!” 他说:“可人是你带来的药是你下的。” 我都气蒙了,我说:“你怎么不说套儿也是我给的你他妈自己忘带了呢?!” 丫说:“反正老子前半生幸福都毁你手里了,想见我,等我离婚吧。” 总之就这样,方旭成了我们几个里最早结婚的那个,跟上了一次床的十八线小明星,还揣着半个儿子。 于是那个寒假我就这样落单了,不过也还好,只要有钱还怕缺人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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