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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4页)
我撒谎道。 “你已经请了两天假了,不是吗?” “两天?” “你和我说过,如果你连着请假超过两天,老板就会开了你。” 我确实记得杰克有次在慷慨激昂地宣讲他那个上级的专制暴虐,及其欲盖弥彰的秃顶时,有提到过这条规矩。 “我记得咱们去加拿大的时候你就请过一次假了。”康纳说。 “加拿大?” 注:故事发生地在俄亥俄州,离加拿大数小时车程。 他咧嘴笑了一下,“你还是不怎么记得那次旅行的事情啊?” 我是真不记得。杰克从没跟我说他去加拿大的事。也许正如康纳所说,他真的不怎么记得了。对此我经验丰富,孩子记性老不好,多半是欠揍,打一顿屁股就什么都记得了。 “那次玩得特别开心,”康纳说,“完全是说走就走的旅行。这个做法应该继续保持。” “我们是哪天出去玩的来着?”我问。 “不记得了。大概五六号吧。” “这个月?” “旁友,你到底过得有多糊涂啊?” 这问题问得太好了。我也非常迫切地想要知道答案。 “嘿,要是你不去工作的话,一起去喝杯咖啡吗?我要跟你聊聊贝丝——” “我还真有事。”我说。 康纳有些恼怒。“行吧,你爱怎么着怎么着吧。”他跟我一起走了几秒,接着扭头就走开了。 我摇了摇头。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没工夫关心一个因为我不跟他一起喝咖啡而大发脾气的喜怒无常大学生。 就像另一个喜怒无常的大学生一样。后者搞不好正在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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