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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2/4页)
派对上的玩物。 幸好,第一次就遇到了现在的雄主,余轻。 他的模样比起中学时可是大变,那时的他瘦瘦小小,留长刘海,戴厚重眼镜,穿满身商标名牌。 中学里,向我告白的虫数不胜数,唯独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愚虫节时,他举着一枝光秃秃的玫瑰,对我说:和我在一起吧,我以后保证只要你一个。 我只以为是恶作剧,才刚被同学捉弄过,便对他也无好脸色。 然后,他一下子丢掉花,哭着跑开。 事后,我听同学坦言,才知道那居然不是他们准备的恶作剧。 那个哭起来可怜兮兮的小矮子,让我一度感觉十分可爱。 后来,上了战场,偶尔在记忆里翻出来,都会笑一笑。 余轻真的很可爱,在会所包厢里,灯光乱闪,烟雾缭绕,都掩饰不住他的光彩。 他褪去所有青涩,仿佛终于打磨完毕的原石。在一圈虫里,众星拱月,懒洋洋地眯眼抽烟。 他的随手指了我,把我抱在怀里。 我受不住那又呛又辣的烟味,忍不住咳嗽几声,旁边玩疯的虫起哄:这新来的是看不起我们二少,经理在一边将腰弓得更深,赔笑得更灿烂。 他却把烟掐掉,笑骂一句:就一根烟,你们瞎起什么哄? 然后,搂紧我,和经理说:这虫我要了,一会送到我家里去。 我向来是个诚实接受自己处境的虫,既然已经低如泥土,就没必要揣着云端上的高高在上。 余轻的家是大面积的灰白颜色,房间摆设极少,显得十分空阔。 他要求我叫他“主虫”,但我在心里私底下仍然叫他余轻。 他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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