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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第2/4页)
全貌。赵玉珍,女,58 岁,08 年进城打工,在外省还有一子,她会每年定期寄钱回家。儿子今年结婚,得到了她 25 万的买房钱,自称对她的罪行一无所知,只以为她是个保姆。她本人交代,犯下的第一起杀人案是在 13 年,当时她负责照顾一位 94 岁的阿兹海默症老人。她称这名老人性格极其暴躁,时常辱骂她,并把痰吐到她脸上。老人的家人也不堪其扰,时常赵玉珍面前诉苦,暗示老人死掉的话,大家都会轻松不少。赵玉珍就在该年的 11 月底,用枕头闷死了老人。家属认为这是自然死亡,没有验尸。在赵玉珍离职时,她拿到了一个家属给的红包。她认为这是家属给她的酬金。于是她坚定了想法,既然许多老人拖累了他们的家庭,那她有责任帮他们减负。 警方根据她的口供找到了她当初的雇主赵先生。赵先生一家对此全盘否认,他们表示那个红包只是给她的辛苦钱。 赵玉珍第一次正式有预谋的犯案是在 14 年 3 月,她当时在医院做看护,同时挑选下手的目标。她称,医院里有许多丧偶的老头,性欲还很旺盛,经常对她们这些女看护说荤段子。这让她找到了可乘之机。她选择了丧偶 5 年,当时 71 岁的王先生。王先生因为心脏搭桥入院,赵玉珍做了他的看护。他对她很有好感,而王先生的子女很少看望他,甚至是请看护的钱也是他自己出的。在一个月的相处后,两人感情逐渐升温。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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