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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2/3页)
种在别人嘴里听起来警告、威胁意味更多的话,从孟礼嘴里说出来,就是示弱。 喜欢。 不是喜欢孟礼,路秦川嗤之以鼻,这种演技高超没有真心的人,这种出卖身体换取利益的人,路秦川不会喜欢的,不会再喜欢。 他只是,只是喜欢孟礼的服软。 他喜欢的是征服,就像征服一辆改装车,就像征服一方红土场,他喜欢征服孟礼。 挑衅的、放浪的、难以捉摸的、野性难驯的、桀骜的,这么一个人低头、服软,向你摇尾乞怜,臣服在你身下,这样的滋味路秦川不知餍足地沉迷,食髓知味。 “大点声,” 路秦川伏在孟礼耳边,“别跟鹦鹉似的,只会学舌,搞点创新,好好叫。” 身下的人安静一瞬,果然重新调整状态咿咿呀呀叫起来,很创新很大声,路大总裁表示很满意。 路总满意了,那不能只是言语上的满意,那得是行动上的满意。 “过完年几个朋友聚一聚,你来。” 出门前路秦川对孟礼说。 孟礼懒懒的,声音里带着吃透骨髓的欢愉和疲惫,说不方便吧。 路秦川本来已经准备出门,听见这话笑起来,折回卧室抓住床上的孟礼啃咬他的嘴唇:“不会,你是我的人,我什么朋友你不方便见?” 孟礼脑子挣扎着清醒一瞬,知道潜台词是往后有人罩啦,像是之前欢迎会上那种心怀鬼胎的制片,可就得掂量掂量往后捎捎啦! 这是对孟礼身份的一种承认,他往后不仅仅是不上台面的、暂时栖身在世斐的、随时可能被赶出去的一名住客,他是路秦川带在身边的人,大不相同。 孟礼却无可无不可,被动地承受完路秦川的亲吻然后叫他快滚。 这回真正要出门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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