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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依法办事 (第2/3页)
“所长说,这些知识分子不重罚不会知道错。” “兄弟,正因为他们是知识分子,所以才要更慎重,搞不好会闹出非常不利舆论。” “怎么说?听说你过了司法考试,拘留有什么不妥吗?”龙自胜听说会闹出负面舆论,不得不慎重起来。 “你们打算用什么拘?” “手铐呗,瞧你这话说的。”龙自胜被问得一愣。 “不是,我是问你们打算用哪条法律拘他们?”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扰乱机关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啊。” “荒唐!他们客观行为虽然让我们兴师动众,但是他们并非故意冲击和扰乱,也就是这不是他们的主观目的,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明显条件不充分。他们到时找法学院同事一问,打起官司百分百要输。”林方政正色道。 “那…那以‘寻衅滋事’?” “绝对不行。这个口袋罪名,除非是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群众反响十分大,否则不要轻易用。 何况他们不是有意为之,主观上根本没有没事找事的念头。到时即便是普通人闹起来你们恐怕就解释不清,他们作为名人,要真闹起来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而且要真处罚了他们,影响会很大,到时全国媒体聚光灯都打到了这里。别说你们,县委政府都招架不住。” “那照你这么说,就拿他们没办法了。” “基本上没办法。因为他们穿越的区域不是国家自然保护区,你们也没有发布公告将那里划为禁止穿越区域。所以他们的行为可以说自由合法的。” 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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