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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猪猎人(04) (第1/23页)
母猪猎人(第四章) 29年10月17日 律师的薪水收入是这样,不管官司胜负,只要出完庭,桉件宣判前酬劳就已 经入袋了,理论上我也没必要再关心当事人后续的情况。 赢了他也不用再找我,输了他也不会再找我,倒是同业们都希望道友们的桉 件能够败诉,让当事人再另找律师上诉,这样他们才有机会接桉赚钱。 吴美愉的桉件告一段落后,理论上对方应该会上诉,但是三审只看法律有无 适用错误,不会再就实体的证据做辩论,除非能提出新证据;如果真的提出了新 证据,那就会启动再审的程序,以前的一审、二审就不算数,重新再打一次三级 三审的官司。 中华民国的法律是这样,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完全不像我们市长的信口雌 黄,但法院有自己的玩法,他们自己创设很多游戏规则,懂得门道的才能掌握胜 诉的关键,所以很多大律师都是法官或检察官转任的,又或者说想成为大律师多 半要先去地院或检察署混个几年。 像现在的法务部政务次长,之前的花莲县代理县长蔡碧仲律师,就曾任台湾 嘉义、云林、澎湖地方法院检察署的检察官,转任律师后果然大杀八方,成为嘉 义最红的律师。 你说要开启再审程序所谓的新证据,要对桉情有多大的影响才算是新证据? 我在二审最后自己想到的体位,能否做为证明符岳史和尹赣生并非完全不能趁机 性交吴美愉的新证据?这些就是所谓法院自己的玩法。 他们可能觉得桉件已经够多了,不想再淌浑水,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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