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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喜欢。 (第2/4页)
出发那天不同,营队结束这天出了点太阳,虽然有风但不刺骨,一阵凉风吹过,骑在机车上的蔡天宇突然觉得后背空落落的,脑海中清晰浮现了出发那天方云薇朝他走来的身影。她穿着黑色连帽羽毛衣,帽子边缘有圈毛,被毛围住的脸显得又白又小。他记得那时自己不禁在心里想着:「真可爱。」 是了,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他就时不时觉得方云薇可爱。做早cao时动作不灵活的她,可爱;蹲在地上抬起脸扮小青蛙的她,可爱;被拍肩膀鼓励时不好意思的她,可爱;在夜色中专心听他唱歌的她,可爱。 刚认识方云薇时蔡天宇觉得她有趣,后来渐渐发现她日子过得努力又认真,这几天还开始觉得她可爱。蔡天宇发现,就算她呆傻笨拙的时候,也很可爱。 蔡天宇从来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人。 要放弃吗?因为要出国就放弃跟这样一位有趣、认真、努力、可爱的好女孩继续发展的机会? 最重要的是,这好女孩让自己心动不已。这辈子还有多少机会能遇到像她一样让自己移不开目光的女孩?应该再也不会有了吧。 如果现在放弃了跟方云薇成为男女朋友的机会,等从美国回来以后,她成为别人的女朋友,甚至是别人的老婆……。 不!不要!绝对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蔡天宇吓得把车停到路边。不,不行,他一定得好好想想怎么把握住这个可爱的女孩。 他很快就找到答案。还有一个学期,还有半年,他们可以趁这半年累积感情,出国以后先谈几年远距离恋爱,待方云薇毕业再接她一起到美国读书。 没错,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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