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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收徒 (第1/4页)
“枪?将军原来是用枪的?” 闻言,张辽一惊。 “不错!” 高顺点头道: “奉先十三岁上马作战,一杆长枪杀敌无数,十八岁的时候,才打造方天画戟,从此以戟法征战沙场!” 高顺和吕布不仅是同乡,还是邻居,年纪又相近,自**好,关系非同一般。 二人都是十三岁参军,和草原胡人厮杀征战,吕布还多次救过高顺性命。 所以,他对吕布非常了解,说话也比他人随意。 这也是历史上,高顺为什么是吕布死忠的根本原因。 “原来如此,将军的戟法,莫非乃自创?” 张辽醒悟过来,一脸不可思议的看向吕布。 “呵呵!” 吕布呵呵笑道: “吾十三岁悟出‘举重若轻,举轻若重’之窍门,十八岁领悟‘似快实缓,似缓实快’的道理,从此不拘泥于某兵器!” “为了便于杀敌,于是结合刀、枪、棍、棒、锤等武器优点,创出戟法!” “自戟法大成以后!” 吕布洒然一笑,双手负后,抬头看天,淡淡说道: “吾尚未遇到一合之敌!” 这是真的。 前身十八岁自创戟法,从此武艺大成,手下再未遇到过一合之敌。 草原胡虏虽然彪悍,将级却也不多,通常都是些骁将、勇将,最多不过悍将,如何是他对手? 即便是张辽或高顺这样的‘虎将’,吕布一旦用出全力,也挡不住一合! 当然,不管是前身还是现在的吕布,都还没有遇到诸如关羽,许褚这等世之猛将。 遇到这些猛将,就算是吕布,要取胜也得五十回合以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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