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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6 (第1/9页)
Chapter6 只用了两天时间,沈浔已经带着两人玩遍了临水县附近所有有名的景点。 周修齐现在最佩服的人是他的小姨夫,竟然可以从这种穷乡僻壤考到天子脚下,此等毅力不是常人可以匹及的。 袁稚则很享受这种和朋友爱人在一起的时光,无论是在哪里。 明明是很不一样的两个人。 所以沈浔至今也没搞懂,袁稚为什么会喜欢周修齐这种龟毛的纨绔子弟。 袁稚也说不上来,只是有一种感觉。 沈浔追问她是什么感觉。 “就是会想到,”原谅袁稚的词穷,“如果错过这个人,应该会后悔一辈子。” 沈浔的后槽牙都快被酸掉了。 不过她当时想,这样也好,他们三个人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永远是一个非常吸引人的词,起码对沈浔来说是这样。她最爱的东西是钻石,最爱的广告词甚至是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她爱一切可以永恒的东西,胜过爱本身。 这究竟是不是一个悖论,沈浔不知道,但是她很清楚,没有什么是真正永远的。 永远是骗局。 但生活是最大的骗局,所以她在永远上寻找着一点微乎其微的支撑力。不要小看这点支撑力,她是靠着这个才走到了今天。 袁稚在离开临水县的前一天,终于如愿以偿,见到了陆凛本人。 其实也不是巧合,沈浔是看祝渊发了一条生日的朋友圈,而且临水县也只有那么一家拿得出手的KTV。 KTV有些年头了,三个字的招牌已经有两个字不亮了,周公子踏进去之前,还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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