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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第2/4页)
水,浮着些橙红油汁,似乎还在散发着一股泡面味。破旧的沙发露出一大截的海绵,上面坐着一个男人,他边磕着瓜子边按着遥控器,显得有点不耐烦。如果仔细观察,还能发现桌子上还摆着个发黄的茶杯,石灰皮正固执地紧扒着墙体,即使那面墙污渍斑斑,还在潮湿的天气下微微渗出水。 “cut!”候牧因将郑昭阳叫到眼前,认真打量了一番,问道:“说说你为什么挑这身衣服?” 候牧因的试镜风格很不一样,郑昭阳一来到就被导演助理带到衣帽间,让他自己挑选适合角色的旧衣服。等换完衣服后,他又被带到化妆室,一开始化妆师给他化的妆偏黄,黑眼圈很重,还补上了胡子,看起来像是没刮干净一样,皮肤粗糙了不少,头发也刻意弄得油腻凌乱,形象倒是挺生活化。 郑昭阳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总觉得哪里不够,他拿手指抓了一下头发,请求化妆师帮自己的肤色化得白一点,要的是那种孱弱的白。刘北化这个人物之所以能将女主角捡回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长得无害,看上去威胁性最小,所以女主角逃离之后会找他求助。 一切准备好之后才被带到导演面前。候牧因没说让他演哪场戏,只是让他到片场搭好的出租屋里,展现出刘北化平时的生活状态。 “剧本中写故事发生的时间是秋季,所以选了一件长袖衬衫。刘北化虽然穷困潦倒,但自尊心很强,所以在穿着上面不会过于放任自己,所以应该会跟普通宅男一样倾向百搭、耐脏的格子衫。”因为这些都是郑昭阳在选衣服的时候就考虑好的,所以他回答得很快:“另外,因为没有工作,他长期的活动范围是在家里,他应该更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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