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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第1/9页)
带着歉疚的治疗下,阿妈对皮肤细白的中原男人动了情,生下了他。 程枭把野韭花放进易鸣鸢的手中,“你很漂亮,有点娇气但很勇敢,在你出现以前,我不明白阿妈为什么会爱上一个中原人,现在却有些懂了。” 被抛弃赶走的时候,他仇恨阿爸的始乱终弃,想要拿刀子砍死世界上所有的负心人,甚至有些埋怨阿妈为何要与他相恋,义无反顾的生下自己。 遇上易鸣鸢以后,他忽然跟阿妈感同身受了起来,一个娇滴滴却不蛮横的小姑娘,皮肤比牛乳还要白,性格比羊毛还要柔软,说话轻声细语,有锲而不舍的决心和雏鹰离巢般的勇敢。 儿时不解那种心头陡然增长的悸动叫什么,等他窜得比耶达鲁还高的时候,才恍然从多年前的回忆中咂摸出nongnong的情意。 “还有你问的身份……我说过战争很残忍,刚到这里的时候每天都要打仗,涂轱杀了兀猛克,还有一个日逐王,那时候草原加上大漠,有两百多个部落,身边每一秒都有兄弟在死。” 匈奴的和平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作为篡位而立的单于,服休单于在一开始没有获得所有部落的认可,甚至很大一部分归顺了他的叔叔优犁,那是很大一股势力,有很多次都差点把他们截杀,幸有长生天庇佑,他们赢了。 在作战中,任何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奖罚,每杀死一个敌人,就能获得一杯美酒的奖赏,如果带回战死同伴的尸体,那么将获得他的全部家产。 程枭就这样一次次的从尸堆中站起来,一次次埋葬并肩作战过的兄弟,他从一个小小当户,一步步厮杀成为了左骨都侯,右谷蠡王,到现在的右贤王。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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