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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离奇典中典,挖到了奇书和大黄鱼! (第3/4页)
量仅次于日不落的雾都以及阿美利加的罪恶之都。 1935年,龙国的法币政策规定,所有黄金和白银都必须到国家银行兑换成法币。 到了内战时期,迫于飞速增加的通货膨胀,只得再度铸造金条。 等抗战进入尾声,黄金储蓄也面临到期。 内迁的中央造币厂在巴郡租下厂房,将从阿美利加进口过来的四百盎司大金砖进行冷轧切割加工。 金条就是由此改制而成。 这些由中央造币厂改制而成的金条,就是所谓的“厂条”。 用于黄金储蓄的到期兑付以及充当临时军饷。 共四种重量。 分别是十两、五两、一两和半两。 其中一两重的就是大家口中经常提到的“小黄鱼”,十两重的则是“大黄鱼”。 “312克也很多啊,就算是按照现在的普通黄金价格来算,也得十几万了。” “说出这句话,说明你对民国时期的大黄鱼购买力一无所知。” “当时,一根小黄鱼可以兑换大洋四十块,一根大黄鱼就是四百块。” “皇城根底下十刹海旁的四合院,才一百块大洋!” “那岂不是说在当时一根大黄鱼就能买下四座四合院?太恐怖了。” “要是在今天也能有这个购买力就叼了,这么多大黄鱼岂不是买下半座四九城。” 程泽笑着摆了摆手:“这可不兴瞎说啊。” 这种民国大黄鱼当作古董金条,每根的价格在四十万上下。 清点了一下,大黄鱼共四十根整,折合龙国币一千六百万左右。 在码放整齐的大黄鱼旁边,放着一只密封的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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