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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3 (第1/4页)
不为什么,只因在乎。 随军出征的日子,让我想起了自己曾经受到的训练。 没有所谓的男女,没有所谓的孩童,没有所谓的柔软,更没有一点的同情心。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样的组织竟然会选我做杀手? 但我却清楚的记得,当院长说,有好心人送来吃食,让我们全部去院子里等时。我们一大片的小孩子全部撒欢儿地跑去院子里,就怕晚了一分,就分不到甜嘴饱肚子的美味。至今,我仍旧清晰地记得小孩子们那雀跃兴奋的表情。 但,我们等了好久好久,从早晨等到中午,有一部分饥饿的孩子就选择去喝那少得可怜的粥。又从中午等到日落,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走了,仍旧选择喝那可怜的粥。 而我,却一直站在院子中间,等着。 直到天黑了,有个人走过来,问:“想要吃食吗?” 我抬起小小的脑袋,使劲瞪着那个人,嫩声道:“不要我等什么?” 结果,我成了杀手。 因为,那人给了我一只小兔子,说:“想吃兔rou吗?把它杀了。” 我想吃,所以,我杀了兔子。 接着,便没有了回头是岸,只能一步步踩着血液下的泥泞,只为当时幼童的果腹。 很奇怪,曾经,为了果腹,我把自己出卖了,而至今,我对食物的眷恋程度竟然一点都不高,只是闲睱时喜欢研究各种烹饪方法,但却并没有无rou不欢。 呵呵…… 现在想想,自己那时候也够笨的,院长说有人送吃食,我就一直等,连一点的怀疑都没有。真说不上自己到底是精过头,还是傻到份上。 所幸,现在一切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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