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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科举路 第153节 (第1/6页)
首先应当减少或免除税赋,使百姓得以休养生息。 如百姓之中,壮丁多而妇孺少,则可由朝廷出面,吸纳一部分壮丁组建巡逻卫队,发银以酬,此为安民。 灾难之下,总多匪患,但朝廷不可能轻而易举的派兵驻守一个不知灾情的地方,那么更需要百姓自己保护自己。 一人之力易折,众人之力克钢,再加上朝廷提供的酬银,则是在大灾之下,给多数百姓一个稳定的饭碗,如此一来既可安民,又可震慑匪盗,乃两全之法。 随后,徐韶华列出如今大周律所规定的民律中第六百三十一条细则: “凡大灾,赈民之银以每户人口每人每日三升米为准,妇人次一升,童子减半。” 他以此作为基石,推定酬银金额,确保百姓可以得到足够的粮食,也从一方面促使百姓自救。 随后,徐韶华又用民律之商律,来对与商人逢灾发财之事,以国法进行约束,但亦停止商税,促使外商涌入,使粮价不得溢价。 而最后,徐韶华这才写了一些大周惯例的祭神祈福之事,这样的事可以集合百姓之信念,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如此一来,环环相扣之下,即便灾情严重,也足以支撑此地数月,甚至可以直接支撑百姓度过这次灾难。 但随后,徐韶华又笔锋一转,以怀阴府旧事为例,如若此地皆为妇孺,则此法不通,应先行移民就食之法,待当地恢复后再行回迁,将所有损失降低至最低。 这篇实事论,徐韶华几乎一挥而就,而等到他落笔之时,对面的学子几乎下意识的抬起头,眼中带着徐韶华看不懂的惋惜。 看看,这就是不知节制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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