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家的女装大少(重生)_分卷阅读10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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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4 (第1/4页)

    ,肖常源,你怎么能这么花心呢?对此,我要解释一下,我从来没有同时喜欢过两个人,只不过,当那个人不在我生活必经之地后,我也就慢慢遗忘了他,我只是懒得跨出我的生活圈,就为了喜欢一个人。所以我一直坚信,我不花心,我只是比较懒,比较没有执念而已,从某些角度来说,这是好事。

    诚然如我所说,升了大学,高中那个学长我就默认的遗忘他了,为了贯彻这个思想,我一整个暑假都没怎么想到他。直到今天,大学生军训的第三天,我又一见钟情了。

    “有没有人要报名军歌比赛?”

    军训了半天之后,总算获赦能够原地休息,正当我们不顾形象一屁股墩在水泥路上喘着粗气时,头顶传来了清冽的声音。

    正和室友聊着天的我正用军训帽扇着风,听到声音下意识的回了头,乱糟糟的刘海有点挡着我的视线,我还伸手扒了一下,然后,我就一见钟情了。

    你有过这种感觉吗?那个人说话的时候,你觉得好听的刚刚好,那个人微笑的时候,你觉得帅气的刚刚好,那个人走路的时候,你觉得优雅的刚刚好。他什么都好,好的刚刚好,所以我也就心动了,心动的刚刚好。

    我发誓,这是我所有一见钟情里头,最惊心动魄的一次,不似从前那些若隐若现的情绪,这场欢喜来的波涛汹涌,快要把我的骨头都撞碎了,他逆着光而来,九月份的太阳晃得,我的心都快从嘴里跳出来了,我很想捂着嘴,挡住它,但是我想了想不行,我还有话要说。

    “我,我要参加。”我沾沾自喜,为靠近他打下了基础!

    我的高兴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军训又开始了,因为我后头的室友提醒我,我唱歌跑调跑到姥姥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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