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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7 (第3/4页)
去。 “先生,我想买本字典!” 老斯洛克探出身子,一个还没柜台高的脏兮兮的小孩正抱着一个罐头瓶冲自己咧嘴。“是你。”那个想买字典认字的小姑娘。 “是哒~!我攒够钱了哟~” 看着下面那个使劲眨巴眼睛卖萌的豆丁,老斯洛克心软了,从一堆旧书里找出了一摞十来本适合学龄前儿童认字的书籍加上字典,放在柜台上。“这些都是二手的,一共两美元。” 小姑娘笑眯眯的把自己的那个破烂的罐头瓶举起来递过去,任由老斯洛克从里面数走一个面值50美分的、两个面值25美分的、四个面值10美分的、六个面值5美分的和三十个面值1美分的硬币。 瓶子里面还剩下几枚硬币,小姑娘打算留着备用,毕竟这种捡硬币的事不是随时都能遇上的,这个街区里能划拉到钱的的砖缝下水道什么的自己都已经扫荡过一遍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老斯洛克把书打捆递过来,小姑娘道谢后捧着离开,又偷偷顺着墙缝溜回自己的单间里。大家都在说小姑娘性格古怪,没有其他孩子愿意和她住在一起,小姑娘对此表示很满意。 等到这些书都翻到起毛边,完全可以从头顺畅的背到尾时,小姑娘五岁了。 1965年是可以划为里程碑的一年,这一年,小姑娘不再满足只有一个代号,每天76号、76号的在别人嘴里过来过去,她开始为自己起了一个名字。 坐在窗台上就着阳光,小姑娘翻着字典给自己找名字。 “首先,一定要与众不同;其次,一定要有内涵;最后,一定要有意义。”本着这样的原则,小姑娘很快就决定好了自己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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