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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5 (第2/4页)
多,不过还有一些。 眼花求捉,么么哒。 ☆、第四十二章 我谈恋爱有个原则,就是对男人的保存期限,不超过一个礼拜。 很多人会觉得这是变相的约/炮,其实也不完全。因为约/炮不拉手,不吃饭,不交流,甚至不动心,纯粹是双方彼此通过某些不可描述的动作获取生理愉悦感。而我长久以来所认同并执行的一周恋爱,是这样定义的:无论恋爱双方的亲密关系到何种程度,或者是纯粹的柏拉图精神慰藉,时间一到,必须结束。当然也有过例外,但例外都是提前结束恋情,从来没有推后过。 我不知道阿原的恋爱原则是什么,但他明显对于我们能够谈恋爱做出了让步,毕竟这之前他似乎想要一份稳定长久的感情。只是我没料到他所谓的一个礼拜是这样定义的:我们待在一起的时间算在一个礼拜之内,我们不在一起的时间则不能算在一个礼拜之内。比如,我们都有各自要忙的事情,那么我们独处或者与他人相处的时间就不能算在恋爱时间里。 这样一来,我谈了有史以来最长时间的“一周恋爱。”我对阿原的新界定做出妥协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阿原是个比较难啃的骨头,我想推倒他,确实要费点周折。所以,我尽可能不介意这种定义,反正,迟早,我们是要散伙的。 其实那天骑马回来以后,我就想过要动手,不过阿原实在看着特规矩,简直不像一个在国外留学多年的现代青年。我主动去拉他,他还别扭了一下,我只好拽住不放,皱着眉振振有词,“你不是答应说做我男朋友吗?我不会是交了假男朋友吧?” 阿原有点窘迫,解释说,“我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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